招生工作

2023伊甸直达入口音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 2024-03-22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一、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工作要求按照《2023伊甸直达入口音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二、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43298:30-11:30

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澜楼2023伊甸直达入口音报告厅F347

资格审核: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也需要审核现场提交。

(二)复试时间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

时间:202432914:00-17:30

地点:文澜楼F308  F313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学院通过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单位鉴定意见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提供材料真实。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2、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2024330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长清湖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3、专业面试、外语能力听说测试

    面试时间:2024330日下午,331日全天。各专业具体复试安排报到时公布。

三、一志愿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另见调剂公告。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队录取。

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可以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但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

我校科教融合专项招生计划,已统筹分配至学院。考生如调剂至该项目需了解并同意项目有关培养计划并按照我校与联合培养科研院所签订的协议进行培养。科教融合专项考生,第一学年在我校进行课程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在联合培养科研院所进行实践学习、科研锻炼等,达到我校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后,颁发我校学历学位证书。

六、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我院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所有相关信息都在我院官网公布,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截至日期4 2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真实问题,学院将认真调查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572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181576

 

                                               2023伊甸直达入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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